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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贷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出处 | 杨雷

消费信贷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银行消费信贷的内涵很广泛,凡是涉及消费领域的银行消费贷款都可以归为消费信贷范畴。消费信贷是指银行为具有还款能力的消费者在大宗消费中提供信贷支持的服务项目。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北京等大中城市初步实现现代化之后,消费者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前景保持乐观态势,进行大宗消费的打算比较强烈。但由于汽车等高消费品需要较多的现金储备,消费者一时可能难以凑齐,如果银行为具有消费欲望且具有还款能力的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既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又能为银行创造新的利润,可以说,消费信贷是银行比拼内力的一个角力场,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竞争的主要领域和主要的效益增长点。消费信贷极好的诠释了现代经济发展中银行作为企业和消费者消费桥梁的角色定位。
    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消费信贷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如下几方面:一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消费信贷周期长,借款额度大,借款人能否按时还清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为关心的方面。在西方国家,由于个人的信用记录比较全面,银行只要审查贷款人的信用记录就可分析出借款人的信用,从而决定是否放款。然而我国长期以来个人信用近乎空白,消费者几乎没有完善的信用记录,银行无从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再加上借款人的债权债务没有记录,银行根本不可能通过社会信用体系获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于是银行只好自己进行必要的调查,但为了减少可能发生的风险,银行不得已采取了过分保守的做法,导致担保层次多,手续繁多,将许多潜在的客户拒之门外,消费信贷没有真正发挥出作用,银行还为此增加了许多贷款成本。二是借款人的恶意骗贷。一些借款人用假身份证、假单位证明、假收入证明,甚至假地址来骗取银行的贷款,有些借款人和经销商甚至相互勾结套取银行消费信贷,更有恶劣者,通过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后赖帐。在银行消费信贷的具体实务中,已经发生了这样的事例,迫使银行收紧消费信贷的条件和额度。三是市场风险。消费信贷主要品种之一的汽车贷款,受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较大。在贷款时受关税影响确定的消费信贷总额,随着关税减让幅度的逐步加大,贷款几年后汽车残值根本无法和剩余的银行贷款本息相匹配,再加上新车和价格更低的车大量涌入,不可避免的发生借款人用车抵债的事。银行的信贷收益不仅可能无法实现还可能为处理抵押品而支付其他成本。四是国外消费信贷机构的竞争风险。随着金融开放程度和范围逐步加大,国外从事金融信贷的机构会大量进入中国消费信贷市场,他们从事消费信贷金融服务多年,具有完善的操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极有可能夺走消费信贷的优质客户。五是经销商违规操作的风险。六是商业银行自身操作不当发生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怎样预防消费信贷业务中的潜在风险?
    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在风险控制方面与一般的贷款风险控制基本一致,即注重贷款的担保和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利用担保的法律属性来控制风险;利用资信调查来预防风险。目前,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时主要通过如下担保设置来控制风险:一是通过设定抵押担保降低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时都要求相对人提供担保。如银行在给借款人发放消费贷款时要求借款人将所购大件物品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归还的担保,这种方式主要适用汽车等消费信贷额度大的商品或是其他消费时间周期长的消费品,一般耐用消费品则通过其他方式约定法律上的担保;二是经销商的连带责任保证。商业银行借鉴房地产信贷中的成功做法,将经销商纳入消费信贷的保证领域,经销商申请消费信贷业务时,商业银行要求其签订保证担保协议。一旦借款人到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经销商须代为履行。三是引入保证保险。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时,要求贷款人购买相关财产保险。四是通过质押担保控制风险。除上述依据担保法设定各种担保来事后控制风险发生的权利实现外,商业银行还在发放消费信贷前委托律师等中介机构进行相对人的资信调查。律师通过审查贷款人提供的担保法律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确认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向商业银行出具资信调查法律意见书,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商业银行现行的消费信贷风险控制模式存在哪些问题?
    商业银行现行的风险控制模式从理论层面上说是能够控制可能发生的风险的。这是因为商业银行设立了相对完善的信贷担保制度,这种担保设置一般情况下可以控制风险的发生。但从实际运作层面看,商业银行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风险。比如借款人资信情况变化带来的风险、借款人恶意骗贷提供不实资信材料获取贷款后无法还贷;借款人和经销商为了获取贷款进行恶意串通,获得贷款后从事其他商业行为,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消费品市场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通过担保法项下的权利处置担保物的价值损失和效益被空置的风险;由于操作不当发生的操作风险;因程序繁杂带来的成本加大风险;担保程序多和严格造成的业务量萎缩的风险等等。
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为商业银行提供怎样的专业服务来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介入消费信贷,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是可以为商业银行控制风险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的。律师参与消费信贷的风险控制可以通过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追查的方式进行。首先,律师在消费信贷项目运作前期提供消费信贷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资信调查服务。作为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律师通过调查经销商的法律资格,防止经销商在设立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缺陷而使银行的权益受到牵连;调查拟贷款项目所签法律文件(包括各种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经销商和贷款人恶意串通骗取贷款。其次,在消费信贷法律关系存续期间进行风险评估,核实有关情况。律师在此期间重点核实贷款人和保证人所提供的各种担保的真实性,核查贷款人的资信变化,审查消费信贷项下各种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和权利变化情况。再次协助商业银行进行事后追查,包括逾期贷款的催收,贷款人履行不能后对各种担保物的法律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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