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所赵利东律师代理甘肃创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兰州金士豪贸易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行政纠纷再审一案,近期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已作出(2014)行提字第2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判决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甘行终字第107号行政判决;撤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兰行初字第12号行政判决;驳回原审原告兰州金士豪贸易公司的诉讼请求。纠正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依法维护了再审申请人创成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