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日,兰州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庆祝2009年15亿元企业债券成功发行答谢会在宁卧庄宾馆召开,业务发展部主管柳妍竹代表我所参加会议。
此次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的成功发行,不仅是兰州市委、兰州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要求的重大举措,同时填补了我省和兰州市在城市建设中运用发行企业债券方式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空白,将对兰州市加快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我所李张发主任、庆赫律师作为本次兰城投债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处理相关事宜。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解答与委托事宜有关的法律问题并视情况提供书面或口头的法律咨询意见;
2、应委托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有关当事人的磋商、谈判,审查任何与委托事宜有关的第三方出具的法律文件,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协助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委托事宜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委托事宜涉及的(如有)发债主体资质、发债授权批准文件、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项目立项文件、公司章程、董(监)事会议规则、信用等级评定文件、重大债权债务履行状况、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以及影响发债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就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审核甲方就委托事宜拟向有关行政机关呈批的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是性、合法性,如有必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就委托事宜配合甲方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以顺利完成委托事项。 |